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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立案金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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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立案金額多少?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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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多少金額立案

信用卡詐騙已經讓不少人的利益受損,其中還有一些人受到的損失比較巨大。

信用卡詐騙罪屬於財產型犯罪,是需要達到法定的數額標準的,才會構成犯罪。

為此國家的法律對於信用卡詐騙的行為進行了約束和規範,嚴重的要立案受到法律制裁,如果行為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達到五千以上,或者惡意透支三個月仍然不歸還,並且達到了一萬以上的,是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公安機關需要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時一定要注意及時還款,以免造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後果,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個人信用卡及密碼、注意用卡環境的安全性、妥善保管存有信用卡資訊的手機等,不給盜刷行為有可乘之機。

不管什麼型別的犯罪,懲罰都不是最終的目的,其真正目的是提醒大家不要犯罪,遠離犯罪,做一位合格守法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