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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避免離婚一方隱藏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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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避免離婚一方隱藏財產
應該怎樣避免離婚一方隱藏財產
第一,婚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確定,公證了的財產,對方是沒有可能在離婚前轉移的。
第二,購置高檔物品後登記造冊、複寫購物票據等,在生活中我們會購置一些高檔物品,對高檔物品要儲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第三,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
第四,在知道一方開戶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