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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下個體工商戶債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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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下個體工商戶債務承擔
個體工商戶登出後債務承擔

個體工商戶登出後債務承擔


一、個體工商戶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當事人本來就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


二、不管是否登出,還是重新註冊,一切債務,都應當由個體工商戶承擔連帶的責任。


即使以後個體工商戶又登出了,仍然還是由當事人個人來承擔連帶責任。並不是登出了,當事人就沒有責任了。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