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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的執行程式

法律 閱讀(1.67W)
治安拘留的執行程式
治安拘留處罰的執行程式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治安拘留處罰的執行有以下程式:

1、公安機關作出治安拘留處罰決定並告知被拘留人後,被拘留人不申請複議的,應限其24小時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並將《執行拘留通知書》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決拘留人或其家屬能夠找到擔保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要在申訴和訴訟期間,原裁決暫緩執行。裁決被撤銷或者開始執行時,依照規定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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