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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合同需求的滿足性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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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合同需求的滿足性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你好關於合同需求的滿足性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一)從合同及附件判斷交易能否滿足需求
合同中除了需要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的技術引數、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等固定內容外,往往還有其他說明文字,這些說明性文字是質量標準的一部分,並有可能成為危及交易目的的隱患,因為它牽涉到質量標準及效能能否實現合同目的的問題。
(1)該產品的使用物件是礦山鋼鐵廠、森林防火、工業探傷等場所,根本不具備探測人體體溫的設計用途。
(2)測量誤差較大,為2或2℃,遠遠超過醫學上測量體溫所允許的誤差範圍。
(3)所測溫度僅為體表溫度而非體溫,測量結果易受人為因素影響,且體表溫度與體溫的對應關係供方無法確定。
因此,從說明中可以判斷該產品僅能起到輔助性的初步分類的作用,並不能精確確定體溫。由於產品性質通過說明書被確定,故採購合同中進行了大量的修正,以保護採購方的合法權益。如果不經這一步驟,合同可能僅是“付款合同”,即實質上只約定了付款的金額、時間而得權益卻缺乏保障。
(二)從交易目的識別合同能否滿足需要
交易目的與合同目的並不完全相同。有時合同目的僅僅是在合同中體現的交易的階段性的或部分的目的,而交易的最終目的往往與合同中約定的合同目的並不一致。合同目的往往是當事人關於交易內容、交易過程、交易結果等方面的主觀意願,而交易目的則更多是合同以外的與經營戰略有關的東西。明確了交易目的有時更加便於合同滿足當事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