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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財產公證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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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財產公證如何做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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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如何做財產公證


夫妻婚後財產公證首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不滿足的,無法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

1、 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也就是說滿足結婚年齡、自願等結婚法定條件的;

2、 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自願對婚後財產達成約定,根據約定進行婚後財產公證;

3、 必須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他人無權代理;

4、 夫妻雙方對婚後財產約定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內容;

滿足以上條件的,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