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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車禍保險多久才賠償

保險理賠 閱讀(2.2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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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車禍保險多久才賠償

一般發生車禍以後,如果比較嚴重的話,肯定會涉及到較多的民事賠償。不過如果肇事司機本人車輛購買的保險方方面面都比較齊全的話,司機本人的損失是非常小的,都可以通過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因此多數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肯定也是在我國車禍保險多久才賠償?

一、在我國車禍保險多久才賠償?

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

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程式

第一步報賠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瞭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第三步賠付規定全部損失

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第四步部分損失

1、保險車輛區域性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於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後的殘餘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並在賠償中扣除。

國家規定一般情況下的車輛保險的時限是三個月之內,但實際上車禍保險多久才賠償的這個問題也是需要結合交通事故本身的。因為保險公司也要結合交通事故處理證明和相關的責任認定書,材料全部都稽核完畢後,才能夠具體進行賠償的。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話,三個月之內就可以瞭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