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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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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

另外的稱呼為和解協議書,是平等主體之間為了達成某一一致意見經雙方協商後的書面意見表述,主要約定雙方對於糾紛的解決方案和處理模式,雙方自行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如果通過起訴經由人民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則具有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