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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借款 | 是不是屬於共同借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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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借款,是不是屬於共同借賬
婚前的借款,是不是屬於共同借賬
1、婚前房產,原本是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否則是無法新增名字的,這個時候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