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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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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具體體現如下:
1、行為人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2、經營者採用行賄手段以獲得競爭優勢的行為;
3、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使公眾知道的方法,對產品的質量、製作成份、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祕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