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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婚前同居同居期間財產協議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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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婚前同居同居期間財產協議不成
婚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同居財產分割是指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