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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核算的範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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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核算的範圍包括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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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債權範圍包括哪些


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債權都可稱之為破產債權,其範圍主要包括:

1、破產宣告前無財產擔保或者法定優先權擔保的債權。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對擔保物加以變賣,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因而不屬於破產債權。

2、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的債權。

3、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值部分的債權。

4、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後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

5、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而預先行使追償權而申報的債權。

6、票據出票人被宣告破產,付款人或者承兌人不知其事實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兌所產生的債權。

7、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法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的債權。

8、破產宣告時未到期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