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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地點和工作地點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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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地點和工作地點區別
勞動合同工作和地點怎麼填?

落戶地點和工作地點區別 第2張


勞動合同工作和地點怎麼填?


1,工作地點就是平時上班地;


2,出差地點只要在崗位職責中明確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還是需要明確具體地點的。


“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時它也是勞動合同訂立前用人單位告知勞動者的內容之一。勞動合同法將工作地點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味著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地點調整,也屬於勞動合同變更,根據法律規定,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工作地點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一旦在勞動合同中確定工作地點,用人單位便無權單方隨意調整工作地點,調整工作地點需要事先與勞動者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調整工作地點。


勞動合同怎麼填寫


1、甲方為用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聯絡電話(必須是單位固定電話)等,單位名稱與所蓋章名稱完全一致。


2、乙方為畢業生資訊,必須完全填寫清楚。


3、合同期限和試用期必須完全按照新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填寫。即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簽訂: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將工作地點中第三條中空缺處的具體工作崗位填寫清楚。


5、將工作實踐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處和第一條填寫清楚。


6、勞動報酬第10、11、13條處的工資額按照實際情況填寫。試用期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東營市為760元/月。


7、如有其他待遇或約定請在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第十八條處填寫清楚。如沒有用斜線劃掉。


8、違法合同責任條款處,如有其他約定請在第四十五條空白處填寫,如沒有用斜線劃掉。


9、在下方甲方簽字蓋章處加蓋單位公章(只能是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無效),畢業生本人簽名,填寫簽訂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須用黑筆填寫,可上交原件或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無效)。


11、合同簽訂單位必須是在工商局註冊的正規單位,網咖、小商店、餐館、小超市等單位一律無效。所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的公章,其餘公章一律無效。


12、各系必須在每週五下午下班前,將合同按照學號大小的順序排列,且所有資訊必須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或山東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錄入並資訊一致。


勞動合同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是特重要的,因此在填寫勞動合同自己的資訊的時候一定要認真的對待,按照實事的情況來寫清楚,在與用人單位協商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因為有些公司有很多分公司,所以上班的地址一定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