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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禁止授予專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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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禁止授予專利的情形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授予專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但動物和植物品種的非生物學的生產方法可授予專利權;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七)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八)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