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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以後能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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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以後能提取公積金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籤合同以後提取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並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按購房的名義申請提取購房合同簽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籤合同以後提取公積金金額整取到百元,提取額之和不得超過購買住房的已付房款;在還貸期內可以按還貸的名義再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以還貸的名義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每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間隔還款12個月以上,提取金額不超過期間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首次以購房的名義申請提取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夫妻關係證明,房屋所有權屬共有的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 因償還公積金貸款再次提取時,需提供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人的身份證、夫妻關係證明
以上材料原件及影印件交由職工所在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