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行政訴訟二審可否追加被告

法律 閱讀(5.01K)
行政訴訟二審可否追加被告
行政訴訟二審可否追加被告
1、可以。
2、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17條 人民法院在第一審程式中,徵得原告的同意後,可以依職權追加或者變更被告。應當變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第18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但法律、法規對派出機構有授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