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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道路和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改造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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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道路和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改造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已建成道路和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改造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已建成道路和建築物不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由設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者負責。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推進以下機構場所的無障礙改造:特殊教育、康復、社會福利等機構,國家機關的公共服務場所,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等單位的公共服務場所,交通運輸、金融、郵政、商業、旅遊等公共服務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