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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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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一、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1、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3、合同違反法律法規額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5、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二)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三)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四)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五)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三、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1、發包方需要滿足兩方面內容: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2、承包方需要滿足的內容有:資質情況;施工能力;社會信譽;財務情況。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3、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4、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5、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6、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範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7、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

8、對於風險範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9、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原因非常多,不過,建築施工合同的履行是非常複雜的,如果工程竣工後確認施工合同無效的,只要工程質量沒有任何問題,發包方還是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如果工程質量有問題,經修復後質量仍然不合格的,可以拒絕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