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妻子結婚前有精神病是否能離婚

法律 閱讀(1.21W)
妻子結婚前有精神病是否能離婚
妻子結婚前有精神病是否能離婚
1、妻子結婚前有精神病是可以離婚的,但是一般只能夠訴訟離婚,因為其妻子不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協議離婚。如果其丈夫在結婚之前不知道妻子具有精神病的,且該精神病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重大疾病”,丈夫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後的一年之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