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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多久可以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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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多久可以不追究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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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判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條第1款“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罪應由被害人提起自訴,檢察院不對重婚案進行公訴。如果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提自訴的,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提起自訴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代為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由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代為提起自訴的,代為告訴人應當提供與被害人關係的證明和被害人不能親自告訴的原因的證明。

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訴,也可以要求公安機關進行查處。至於重婚罪判多久,結合《刑法》第258條中的規定,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犯重婚罪的時候,一般是對行為人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從這點上來看,其實爭取緩刑的可能性很大,建議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