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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起草說明

法律 閱讀(1.3W)
集體合同起草說明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集體合同起草說明是什麼意思
關於"集體合同起草說明是什麼意思"回答如下所示:①當事人協商 ②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③代表簽字 ④報送上級工會備案 ⑤公佈 根據是《勞動法》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