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民法典未成年遭受侵害訴訟時效

法律 閱讀(2.19W)
民法典未成年遭受侵害訴訟時效
民法典未成年遭受侵害訴訟時效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普通時效三年。但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訴訟時效的起算點與一般民事糾紛不同,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