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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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狀怎麼寫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訴狀 原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聯絡電話××× 被告×××(寫法同上)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扼要寫明時間、地點、當事人、案情經過、結果、主張的理由及法律依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份; 2.書證××份; 3.證人姓名和住址。這就為大家解答了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狀怎麼寫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