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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軌離婚時另一方應當如何爭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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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軌離婚時另一方應當如何爭取財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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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軌離婚時另一方應當如何爭取財產

我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是,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並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如果沒有達到重婚或者同居程度的出軌,在法律上是影響不到財產分割的。老百姓中流傳的一方出軌,另一方可以要求出軌方淨身出戶的說法是對婚姻法相關規定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