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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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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遺產分配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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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妻子去世 遺產分配問題

再婚家庭,父親遺產的分配問題。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第十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這裡所提“子女”,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在分配遺產時,按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