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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親戚能做遺囑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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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親戚能做遺囑公證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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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沒下來能做遺囑公證嗎?

您好!房產證沒有下來,一般是不可以做涉及該房產的遺囑公證的。因為,在遺囑公證時,一般要提交房產證的,沒有房產證的遺囑,公證處一般是不受理的。

公證遺囑: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辦理遺囑公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