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商標法第19條

法律 閱讀(2.78W)
商標法第19條
民法總則第19條是什麼

第十九條【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