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精神損失如何計算

法律 閱讀(2.9W)
精神損失如何計算
精神損失如何計算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與2004年5月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不一致。
2、《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八條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沒有新規定。醫療損害責任賠償應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