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不讓探視就不給撫養費

法律 閱讀(9.73K)
不讓探視就不給撫養費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是,在審判實踐中,部分夫妻由於種種原因積怨較深,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會以“不讓探望子女”相要挾,來迫使對方滿足自己的某種要求;與此同時,被告方往往也不甘示弱,針鋒相對,以不支付撫養費相對抗。

最終導致雙方關係更加緊張和惡化,並對子女的身心造成進一步的傷害支付撫養費和探視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即使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撓對方探視子女,也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合法的抗辯理由。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訴,要求依法對子女進行探望。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探視才給撫養費的行為是完全不可行的。雖然探視權確實是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權利,撫養費是其義務,但是實現探視權權利並不是給付撫養費的交換條件。所以如果發生享有撫養權的一方阻礙探視權的實現,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或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