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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遺產分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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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遺產分配打官司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再婚家庭遺產分配

1,再婚家庭夫妻雙方的個人遺產包括婚前的全部個人財產,以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2,如果一方因原配偶去世而再婚,其個人財產中不應包括原配偶未分配的遺產,原配偶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3,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
4,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其中子女包括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5,繼承人可以平分遺產,也可以協商分配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