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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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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協議
什麼是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獨資企業的解散是指獨資企業因出現某些法律事由而導致其民事主體資格消滅的行為。解散僅僅是個人獨資企業消滅的原因,企業並非因解散的事實發生而立即消滅。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6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一)投資人決定解散這是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任意原因。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投資人有權決定在任何時候解散獨資企業。(二)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在投資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如果其繼承人繼承了獨資企業,則企業可繼續存在,只需辦理投資人的變更登記,但若出現無繼承人或全部繼承人均決定放棄繼承的情形,獨資企業失去繼續經營的必備條件,故應當解散。(三)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這是獨資企業解散的強制原因。被處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的原因包括獨資企業提交虛假檔案以欺騙手段取得登記情節嚴重的行為,塗改、出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行為,企業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行為等。(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