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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續展期

法律 閱讀(1.8W)
註冊商標的續展期
續展期內註冊商標是否受法律保護
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由於續展期是在註冊商標的十年有效期內,所以,在續展期內註冊商標依然是受法律保護的。就是過了續展期,即十年的有效已過,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過了寬展期,該商標才被登出,在被依法登出前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採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