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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續展商標註冊的有效期為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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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次續展商標註冊的有效期為幾年?

每次續展商標註冊的有效期為幾年

每次續展商標註冊的有效期是10年,註冊商標續展辦理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持續開展商標續展註冊,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長。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登出。

二、辦理商標續展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

(4)註冊證影印件。

(5)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三、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三)註冊商標爭議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惡意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註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註冊並獲得核准的。

如果企業經營得當,正常情況下商標的市場價值會隨著企業的市場信譽越來越高,這樣的話,企業肯定也不會是忽略了商標續展這件事情,換言之,不計劃使用該商標了的話,在商標到期以後也不是必須要辦理續展的,不辦理續展商標會被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