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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小孩判給母親戶口也要遷到女方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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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小孩判給母親戶口也要遷到女方家嗎
離婚了小孩判給母親戶口也要遷到女方家嗎
1、離婚後小孩戶口可以遷到女方家。不管孩子父母是否離婚,孩子(未成年)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也就是說,孩子戶口可以隨時從其父母任何一方遷移至另一方。如果將孩子戶口遷移的,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先拿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或者離婚證、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協議,到戶籍地派出所開接受證,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