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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共同財產離婚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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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共同財產離婚後劃分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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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離婚房子怎麼判



    1、如果是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購買,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房產,離婚時可以雙方協商處理,房產歸購買方的,可對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如果是婚後購買的房產,離婚時雙方協商分割,取得房產一方對另一方的出資及其增值部分應予補償


    4、如果是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並且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離婚時不能分割;雙方父母出資的,視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取得房產一方對另一方的出資及其增值部分應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