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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可以寄到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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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可以寄到法院嗎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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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可以以快遞的方式寄到法院嗎

沒有規定不可以以快遞方式郵寄訴狀到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上面條款所稱的“遞交”,未明確規定是以何種方式遞交。在實踐中有的當事人為了方便,以郵寄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立案。對於以郵寄或者電子郵件方式立案的,因本人或代理人不能親自到法院遞交起訴狀和預交訴訟費,法院對於起訴材料是否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審查等帶來諸多不便。根據《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法院對於立案審查期限為七天,七天內必須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對於以郵寄、郵件方式立案的當事人,因為當事人與法院資訊不對稱等因素,法院在七天審查期限內無法確定能否立案。因此,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法院遞交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