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深圳離婚女子

法律 閱讀(1.58W)
深圳離婚女子
女子有精神病可以離婚
可以離婚,但因為女方有精神病,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所以協議離婚無效,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進行起訴。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