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和男友結婚了,請問婚前財產用公正嗎
1、婚前財產不需要
公證; 2、即使
一方在婚後用婚前個人積蓄在婚後購買了有形財產,由於這只是財產價值存在形態發生了變化,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即作為萬變不離其宗,故一般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不需要公證; 3、《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就是婚前財產用公正嗎的相關解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