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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哺乳困難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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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哺乳困難請假
事業單位產假哺乳假需要怎麼請假呢?
1、女職工哺乳期間,每天安排1小時休息或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應當酌情延長,哺乳期間計算勞動時間。哺乳期應至嬰兒滿一週歲止。 2、若嬰兒滿週歲時,經縣(區)以上醫療或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然,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 3、女職工哺乳期間,也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哺乳假,是否准許由用人單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