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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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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補繳
吉林市廉租房2023年申請材料有哪些?

很多人沒有固定住房,收入低都會選擇城市的廉租房,這樣可以減少經濟上的壓力。廉租房是政府針對沒有住房的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型住房,低收入人群只有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申請廉租房。那麼,吉林市廉租房2017年申請材料有哪些? 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


一、2017年吉林省廉租房申請材料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必備材料);


2、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證明或《吉林市城市困難居民證》、最低收入家庭的《吉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必備材料);


3、房屋所有權證、租住房屋證或房屋承租證、住房租賃協議(必備材料);


4、申請人在吉林銀行自行開設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專用存摺(必備材料);


5、拆遷產權調換證明或補償協議書、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等與住房相關的證明;


6、農民家庭需由戶口所在地政府出具失去原有耕地的證明和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城鎮居住10年以上的證明;


7、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二、2017年吉林省廉租房補貼標準解讀


(一)、街道初審、公示(2013年4月26日——5月16日)。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社群)申請,逾期未申請的,不作為此次租賃補貼的物件。街道辦事處(社群)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合格的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錄入吉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建立保障家庭資訊檔案。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在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社群)張榜公示7日。


(二)、區住房保障部門彙總(2013年5月17日——5月19日)。區住房保障部門對街道初審合格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的要件進行復核、彙總後分批次轉同級民政部門。


(三)、區民政部門對收入情況進行復審(2013年5月20日——6月20日)。區民政部門對吉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中本轄區的保障家庭資訊檔案進行提交處理;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材料反饋給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四)、區住房保障部門對住房狀況進行復審、公示(2013年6月21日——6月28日)。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民政部門轉來的相關材料後,對吉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中本轄區的保障家庭資訊檔案進行稽核提交處理;對申請人的住房、居住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將申請人情況在區政府或部門網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確定為此次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物件。


(五)、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2013年6月29日——6月30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吉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中的全市保障家庭資訊檔案進行稽核處理;將各區上報的申請人情況彙總備案,並在吉林市房地產資訊網長期向社會公開。


(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2013年新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申請人需在吉林銀行自行開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專用存摺(不得銷戶),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將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存入發放物件的專用存摺中。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仍使用原存摺。


綜上所述,吉林省廉租房申請材料包括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租住房屋證或房屋承租證、以及申請人在吉林銀行自行開設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專用存摺等等。吉林市廉租房2017年申請材料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