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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境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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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境外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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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境外財產怎麼分割

涉外婚姻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取決於適用哪一國的法律。根據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夫妻雙方可以協議選擇一方經常居所地、國籍國、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比如,涉及到不動產的,則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雙方未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或國籍國的,會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係最為密切聯絡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