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2017最新版本的勞動糾紛協議書格式
您好!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性別地址職務(崗位)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地址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
(事由)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經本會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協議內容)
1.×××××××××。
2.×××××××××。
3.×××××××××。
雙方當事人(簽名)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勞動爭議委員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