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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臨時牌照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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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臨時牌照續牌照

一般在購買新車的時候,就需要同時給自己的新車上牌照,相當於是取得了機動車的“身份證”,那麼才是允許上路駕駛的。而在尚未取得正式牌照之前,如果需要開車上路的話,也可以申請辦理臨時牌照。針對機動車的牌照其實在我國存在很多比較特殊的型別,而臨時牌照就屬於其中一種,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軍車牌、武警車牌等等。而帶有"使"字的則為使館車牌,這類車輛是享有外交豁免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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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上牌照後還可以更換牌照嗎


不能,買新車或者把老號牌轉走才能領新的。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轉入資訊,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現在牌照是終身制,汽車上牌照後不可以更換牌照。除非過戶後可以重新辦。但新牌屬於購車人,要想更換牌照,除非買別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