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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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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1、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法》第1條“立法目的”開宗明義,明確規定要維護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其原則和精神也應該適用於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條明確規定本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這是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對內最高管轄權的具體體現。
2、網路安全與資訊化發展並重原則。網路安全和資訊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網路安全法》第3條明確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資訊化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既要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又要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做到“雙輪驅動、兩翼齊飛”。
3、共同治理原則。網路空間安全僅僅依靠政府是無法實現的,而是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和公民等網路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網路安全法》堅持共同治理原則,要求採取措施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政府部門、網路建設者、網路運營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行業相關組織、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公眾等都應根據各自的角色參與網路安全治理工作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