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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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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變更
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流程;
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的填寫流程: 說明:此表由參保人填寫,單位經辦人攜帶此表及所要求的資料到市中心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參保人蔘加生育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處於參保狀態、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的,在施行人流、引產手術前或懷孕滿16周後,進行產前檢查、分娩前,由單位經辦人(代辦人)到所屬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辦理時需提供《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須蓋單位公章並填寫上聯絡人和電話)。 如產檢、分娩都在市內老八區,只能選擇一家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為產檢和分娩的醫院;如果產檢、分娩其中一項在市內老八區、另一項在兩區兩市(即番禺、從化、增城、花都),可以分別選擇一家市內老八區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和一家兩區兩市的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在選定醫院門診產檢、住院分娩、妊娠引起的併發症或合併症住院所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報銷。 生育保險就醫確認及申報生育定點醫院須知 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且現是在保狀態,在懷孕16周後,凡需享受產檢、分娩等的,須由用人單位到市醫保中心五樓服務廳辦理就醫確認及申報生育定點醫院手續,領取《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確定就醫醫院後,一般不予更改。 辦理就醫確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2.《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原件或醫院診斷懷孕週數及預產期證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張; 4.《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一式一份(須蓋單位公章並填寫上聯絡人和電話)。 屬於以下4種情況之一的,須先到單位所屬經辦機構備案後,再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1.參保時間未滿一年的軍人軍屬人員; 2.參保時間未滿一年的關閉、破產企業女職工; 3.當年從機關調入企業人員; 4.在省有參加生育保險的歷史,在市參保時間未滿一年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