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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8年可以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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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8年可以緩刑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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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偷稅漏稅判刑8年嗎




    《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行政處罰



    偷稅漏稅行為情節較輕的,可行政處罰。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如下:



    1、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刑事處罰



    偷稅是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如下兩種: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扣繳義務人採取上述手段,也給予同樣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