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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判六個月原來婚姻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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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判六個月原來婚姻怎麼判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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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六個月可以回家嗎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的執行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拘役的期限。根據《刑法》第42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根據《刑法》第69條第1款的規定,數罪併罰時,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

(2)拘役的執行。根據《刑法》第43條的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這裡所說的“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關設定的拘役所執行,沒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機關的看守所執行。

(3)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根據《刑法》第44條的規定: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