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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拆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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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拆遷協議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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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排放標準為多少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控制鍋爐汙染物排放,防治大氣汙染,國家環保總局制定《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全文如下:

本標準分年限規定了鍋爐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標準適用於除煤粉發電鍋爐和單臺出力大於45.5MW(65t/h)發電鍋爐以外的各種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氣鍋爐排放大氣汙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和建成後的排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