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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關稅措施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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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關稅措施透明度
規範徵地程式,提高徵地工作透明度

(十)認真做好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工作。徵地工作事關農民切身利益,徵收農民土地要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徵地報批前認真履行程式,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徵地告知要切實落實到村組和農戶,結合村務資訊公開,採取廣播、在村務公開欄和其他明顯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徑告知徵收土地方案。被徵地農民有異議並提出聽證的,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組織聽證,聽取被徵地農民意見。對於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十一)簡化徵地批後實施程式。為縮短徵地批後實施時間,徵地報批前履行了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式並完成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確認以及補償登記的,可在徵地報批的同時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徵地批准後,徵收土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進行。公告中群眾再次提出意見的,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群眾思想疏導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援,不得強行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