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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已到 | 但是沒有履行完畢要怎麼辦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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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已到,但是沒有履行完畢要怎麼辦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沒有履行完畢要怎麼辦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沒有履行完,守約方可以主張對方違約,要求對方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一)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
(二)補救措施
補救措施是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在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可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要求債務人採取的補救履行措施。
(三)損害賠償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具體方式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適用定金罰則等多種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